行业及政策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的指导,落实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4号),我局组织编制了《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资质资格指引(试行)》、《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试行)》、《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指引(试行)》、《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核查指引(试行)》等系列指引,现予以印发,供各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附件:1.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信息登记指引(试行)
2.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资质资格指引(试行)
3.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试行)
4.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日常巡查指引(试行)
5.厦门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核查指引(试行)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 件 下 载:
·厦建工〔2021〕83号附件.doc